特殊之年的特殊两会,中国发布了一份改革开放以来最短的政府工作报告。这份报告当中,没有提及房地产税。这意味着什么?房地产税究竟何时开征?

  开征时机尚不成熟

  对于房地产税,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指出,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”。

 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表示,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提到,并不是因为房地产税征收阻力大,房地产税改革目标是要完成的,但需要把握时间和时机。

  事实上,过去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,均有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提法。2019年是“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”;2018年提出“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”。

  今年,在房地产相关领域,政府工作报告的表述如下: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因城施策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完善便民设施,让城市更宜业宜居。”

  全国政协委员、南京大学经济学系主任杨德才对媒体表示,政府工作报告里没有提房地产税,不意味着中国就不征房产地税了。对于开征时间,他认为,从政府工作报告里面给的信息,今年开征肯定是不成熟的。

  杨德才认为,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两个方面,一是对去年工作的回顾,另一个是对今年工作的部署。房地产税并不是在今年就要征收,官方的态度是“稳”,在这个过程中要调研,然后进行立法,立法的过程中还要进行调研修正,最后人大通过,会是个比较漫长的过程。

  “迟到”但不会“缺席”

  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税开征遥遥无期。

  虽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未提房地产税,但5月11日中共中央、国务院的发布的《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指出,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,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。

  这项工作仍在推进中。5月14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及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”进度时称,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,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,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。

 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,“稳妥”推进意味着承认内部讨论中仍然有很多纠结的重大问题,要更多考虑稳住,争取周全、妥善地解决。政府工作报告没提,最大可能性是本年度内不会涉及房地产税的立法启动。

  但贾康也表示,今年如果不启动,后面还有本届人大的两年任期,我们可以拭目以待。

  曲折前进

  自2011年,上海和重庆率先对个人住房征房产税,此后每年几乎都能听到关于房地产税的消息。

  如:2015 年 ,房地产税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。

 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,即“条件比较成熟、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”。

  房地产税作为一个新税种,真正开始全面征收前,需要经过哪些程序?

  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管清友表示,通常需要经过以下七步程序:

  一是起草法律草案;

  二是公开征求意见;

  三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;

  四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一般要经过三审;

  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、二审后再次公开征求意见;

  六是专家评审;

  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表决,全部通过后付诸实施。

  根据此前官方透露的信息,目前房地产税法尚在草案起草环节。

 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,房地产税短期出台的可能性不是很大。房地产税推出需要考虑多种因素,包括社会对此达成共识,国内经济环境、纳税人承受能力等,要选择合适时机推出。

  什么样的时机比较合适?恒大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夏磊此前表示,在经济稳定发展、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时期出台房地产税,边际影响最小,更容易被市场所接受。

  当房地产市场上行时,房地产税预期成本远低于房价和房租上涨的预期收益,征税虽不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冲击,但市场继续上行带来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。当市场下行,一方面持有房地产的预期损失放大,另一方面也强化了政府调控和房价下跌的预期,使得持有者更急于脱手,加速房价下跌。